很多人都還保有 ~離婚就是前科的觀念 ~尤其是對方家長 ~往往對離婚的人抱著懷疑歧見 ~

誰會輕易允許自己的兒女和一個離過婚的人交往 ~更何況像這種還帶著小孩的~

在尋找第二春的過程中~小孩的定位在哪裡 ~小孩的接受度呢 ~ 如果我們因覺得對小孩一份虧欠 ~

而太偏重自己的小孩 ~ 新的對象真的能包容體諒嗎 ~又如果是為了維持不易的第二春 ~

而忽視甚至犧牲小孩~那豈不是太自私太沒人性了~

然而我們也不必太悲觀 ~只是我們既然曾經錯過或受傷過 ~反而更要 ~小心翼翼 ~寧缺勿濫 ~

或許夜深人靜時~ 我們會孤單~會渴望有人陪我們說說心事~但千萬不要 ~為再婚而再婚 ~

為一時的慰藉而沖昏頭 ~ 想想看 ~萬一再錯一次 ~傷的不只是我們自己 ~還有小孩 ~

我常常很羨慕西方國家 ~重組家庭 的觀念 ~ 離婚或再婚對他們來說 ~只是把一些錯誤的組合 ~

變成正確的組合罷了 ~但畢竟這裡是台灣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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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no198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